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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分公司:“分而治之”让采购业务运行更“阳光”

作者: 张连营   发布日期: 2024年09月09日   来源: 山东能源集团物资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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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间谚语中有这样一句话:“一人为私,二人为公”,指的是一个人做事是私事,做好做坏都是他自己的,两个人及以上就不再是私事了,因为涉及到他人的利益,就成了公事。新疆分公司坚决执行物资公司筑牢物供廉洁防线的工作要求,推行“谈调分离”采购模式,从管理上堵塞漏洞,从流程上消除隐患,全力推行好“阳光”采购。

物资采购部门是廉洁高风险岗位,特别是在物资采购业务过程中,谈判权和调拨权过于集中,容易产生问题。新疆分公司针对此事情形,从管理上入手,对业务部室内部的谈判权和调拨权进行有效分离,通过加强采购业务的分段制衡和相互监督,减少因人为操作空间和自由裁量权限制不力带来的采购风险,进一步规范分公司的采购业务。

为确保“谈调分离”采购管理模式有效推进,新疆分公司专门制定下发“谈调分离”采购管理模式指导意见文件,进一步细化谈判员和调拨员的岗位职责,界定了工作范围,实现了责权清晰,分工明确,让两个岗位上的业务员工作开展起来有据可依、有规可循。“两权”分离后,作为采购流程上的两个前后连贯又相对独立的岗位,可以相互制约,即是有效的管理机制,也是可行的监督机制,作为采购程序上前后环节的衔接点,起到了互促互进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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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种打破过去采购业务中的管理新模式,让曾经“两权在握”的业务人员有了防护栏,避开了以前“谈调”一体的采购业务“河边”可能“湿鞋”的风险。同时也让业务的开展更规范、更标准、更透明、更高效,保障了公司采购业务的安全、稳健、有序开展。